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32号
第 732 号
现批准《粘胶纤维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20-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5)、5.2.4、5.2.7、8.3.2、8.6.2、9.4.4、11.3.6、12.3.4、14.2.1、15.2.4、16.3.4(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