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部告示(第2016-3号),对《畜产品的加工标准及成分规格》进行了部分修改。
本次修改的目的在于,为了开发以乳清为原料的奶酪产品,修改奶酪定义。同时以乳清为原料生产的天然奶酪不受乳脂肪含量限制,制定相关条款。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天然奶酪的定义及规格。
1)现行天然奶酪定义中规定天然奶酪是去除乳清之后的物质为原料生产,修改案中追加了以乳清为原料生产的奶酪的定义。
2)为了使以无脂、低脂牛奶类,脱脂奶粉等脂肪含量较低的乳制品为原料生产的奶酪,不受乳脂含量限制,新制定相关条款。
2. 修改调制乳类的加工标准:调制乳类产品充填包装时,作为充填材料允许使用二氧化碳或氮气与二氧化碳的混合气体。
3. 新增及修改调制乳类的实验法。
1)调制乳类中增加硒实验法,并追加维生素中烟酸与B12实验法的仪器分析法;
2)现包含于异物实验法中的调制乳类碳化实验将分离移出,以便将其修改细化,适用更准确更适合的实验法。
4. 修改牛奶中磷酸酶实验法:试验结果判定采用定量试验法,以便对结果进行客观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