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拉应力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等51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实函[2016]270号
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天津、上海市建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拉应力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备案的函》(桂建便函[2016]264号)等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51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12月21日
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天津、上海市建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拉应力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备案的函》(桂建便函[2016]264号)等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51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12月21日
出处: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612/t20161226_230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