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181项省地方标准和终止228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做好地方标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地方〔2018〕9号)要求,我局对广东省地方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行了自查清理,现决定废止181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和终止228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见附件2)。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废止的181项地方标准目录.doc 附件2:终止的228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目录.doc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7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做好地方标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地方〔2018〕9号)要求,我局对广东省地方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行了自查清理,现决定废止181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和终止228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见附件2)。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废止的181项地方标准目录.doc 附件2:终止的228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目录.doc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