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的《建筑物移动通信(5G)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下称《标准》)正式发布,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标准》的发布标志着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将与水、电、气、暖等市政基础设施一样成为建筑物的必备配套。
《标准》主要从四个方面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要求并进行具体规范,一是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用地红线内)应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所需的移动通信机房、屋面和中间层设施、通信电源、通信管线和防雷与接地等配套基础设施;二是要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保障无线通信覆盖质量,满足多家基础电信企业平等接入的需求,遵循共建共享原则,统筹考虑建设方案;三是要求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绿地、路灯杆及监控杆等公共设施,应根据需要用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设置;四是要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应与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