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作为直接服务企业和群众的重要窗口,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阵地,也是深化“放管服”工作的重要抓手,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劣、行政效率高低,直接影响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由于目前存在服务标准不统一、服务礼仪不规范、礼仪培训不系统等问题,制约政务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立项《政务服务礼仪规范》ZAS团体标准,吸收了来自宁波、温州、台州、衢州四家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吴兴、南浔、安吉、南湖、海盐、诸暨、莲都、丽水经济开发区、松阳九家县(市、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共同参与起草。通过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礼仪标准,以服务礼仪提升我省政务服务礼仪水平、展现重要窗口风貌。
11月10日,《政务服务礼仪规范》ZAS团体标准视频讨论会在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式召开。会议上,各起草单位代表针对标准草案进行逐条讨论,充分吸取了各地的优秀经验、不断完善标准内容。规范了容貌外观、服装配饰、仪态举止、微笑表情、服务用语、服务接待、服务流程、投诉处理、检查和改进等内容。
据悉,该标准为首个政务服务礼仪团体标准,我会十分重视该项标准的研制工作,下一步将持续跟进指导该项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评审和发布工作,以《政务服务礼仪规范》ZAS团体标准填补政务服务礼仪标准的空缺,为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提升服务礼仪和服务质量提供技术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