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表示,将制定卵子冷冻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明确卵子冷冻技术应用条件和适用人群,规范以医疗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临床应用。
单身女性能否冻卵?在2020年的全国两会上,有多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允许具备医学指征的未婚女性保存生育力”、“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等相关提案。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官方网站上公开了对这些提案的答复。国家卫健委称,将研究制订卵子冷冻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科学客观审慎推进卵子冷冻技术临床应用。
目前法规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目前,在我国,未婚女性能否通过卵子冷冻实施生育力保存?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指运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分为人工授精和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各类衍生技术。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介绍,卵子冷冻技术是指对卵母细胞进行冷冻和超低温储存,以治疗不孕症及保存女性生育力为目的的医疗技术,属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范畴,其临床应用应当遵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等有关规定。
目前我国卵子冷冻技术主要应用于不孕症治疗中取卵当日无精子的应急冷冻、剩余卵子保存等。
按照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只能由已婚夫妇行使,单身女性并不享有该权利。而根据《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男性无论是否已婚均可基于“生殖保健”或“需保存精子以备将来生育”目的申请保存精液。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彭静2020年提交了《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权》的提案,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
对此,国家卫健委答复称,“考虑社会、法律和伦理等诸多方面因素,原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2003年修订颁布)明确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已经启动《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条例》起草
在2020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彭静还建议,适时启动相关法律制度修改。她建议由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牵头制定专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法》或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条例》,同时允许已婚夫妇和符合特定技术条件的单身女性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给予女性生育平等的选择机会。
具体而言,彭静建议修改现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仅“夫妇”有权进行人工生殖的规定,将有关生殖权益的《知情同意书》和《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中“不孕夫妇”删除,改为“夫妇或非婚女性”。
国家卫健委相关的答复中称,为进一步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防范技术应用风险,国家卫健委积极推动提高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立法层级。目前,已经启动了《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在梳理辅助生殖技术领域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医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国家卫健委称,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对技术应用领域相关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积极推进条例制订工作。一方面,以需求为导向,规范辅助生殖技术应用,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生殖健康合理需求;另一方面,以问题为导向,既要加大对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也要着眼长远,防范可能出现的医学、法律、伦理和社会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将研究制订卵子冷冻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
国家卫健委称,包括卵子冷冻技术在内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属于限制性应用的医疗技术,其应用涉及医学、社会、法律、伦理等诸多方面。“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以医疗为目的,并严格遵守相关适应证和禁忌证。”
近年来,响应社会上关于允许单身女性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呼声,国家卫健委称,已组织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相关领域专家对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开展了深入研究,并将卵子冷冻技术作为重点专题进行探讨。
2019年12月23日,国内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刚过30岁的徐枣枣暂时不打算结婚,但她不排除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一位母亲。随着年龄增加,徐枣枣想为自己未来的生育选择留一份可能性。2018年年底,在北京工作的她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冻卵”,但因为是未婚,无法提供结婚证被医院拒绝,徐枣枣将医院告上法庭。此案备受外界关注,被称为是“国内单身女性冻卵第一案”,但第一次开庭之后未宣判,至今未再次开庭。
单身女性冻卵案当事人徐枣枣接受媒体采访。
“我们将继续密切跟踪冷冻相关技术进展,研究制订卵子冷冻技术规范和相关基本标准,明确卵子冷冻技术应用条件和适用人群,规范以医疗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临床应用。”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称。
国家卫健委还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密切跟踪相关技术进展,科学客观审慎推进卵子冷冻技术临床应用,切实维护妇女和子代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