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公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84-2021)
本标准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1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