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主持制定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信息交换要求》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高速发展,构建开放、多维、立体的多边经贸合作模式,极大拓宽进军国际市场路径,对于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拓展外贸营销网络、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都具有深远意义。我国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交换等方面缺少统一标准,亟需制订相关标准助推跨境电子商务运行环境健康发展。
我院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先进标准,并在进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围绕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信息交换存在的现实问题制订《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信息交换要求》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业务中物流信息交换的一般原则、交换流程、基本内容、通讯接口等内容,适用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相关方的信息交换,能够为企业提供数据交换标准支持,打破信息孤岛,提升信息互通效率。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全链条信息共享和追溯,更好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快速发展重要指示的实践,对于拉动内需、扩大消费、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