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买它!”
2022年的年货节已临近,相信很多朋友都摩拳擦掌,准备在自己关注的网络直播间购买心仪的商品。当主播口若悬河、表情夸张、边试边讲的介绍商品时,您是否对他们的选品质量、讲解可信度以及职业技能水平有过质疑?
在2020年疫情对传统行业的冲击下,网络直播凭借线上平台优势持续蓬勃发展,成为企业寻求销售增量的新渠道,也成为推动经济复苏的重要手段。在直播过程中,主播如同线下销售中的“导购”,其个人的销售能力对商品销售效果将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2020年以来,我国网络直播政策密集出台,网络直播行业不断向健康方向发展。《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于2021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制定发布。
该标准将互联网营销师定义为,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分为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和平台管理员四个工种。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环境条件、职业能力特征、基本文化程度、培训参考学时、职业技能鉴定要求、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并对不同级别的工种提出了具体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例如,互联网营销师应具备产品质量知识、特殊产品宣传知识、网络信息安全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基础知识。
再比如,对于五级/初级工的直播销售员,应考核工作准备、直播营销和售后与复盘三项职业功能。其中,对于直播销售工作,其技能要求包括应能介绍产品的基本特性及卖点、能对销售产品进行展示、能引导用户下单,相关知识要求包括产品特性及卖点的介绍技巧、销售产品的展示方法、引导用户下单的技巧等。
相信随着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推进,互联网营销将越来越规范,广大消费者也将买的更放心、更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