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发布全国首个《生产用水企业节水指数评价规则》(简称《规则》)地方标准。
《规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按照用水定额和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并及时下达取水户用水计划,将年取水量超5000方以上的取水户均纳入计划管理,按月管控用水量。同时,对节水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分设万元全税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节水型企业等级、再生水利用、节水技改、信息化管理6个评价指标,重点参照企业单位水耗及在本行业节水水平,综合评定“一星、二星、三星”3个等级。目前,全市累计创建省级节水标杆单位54家,浙江盛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湖州纳尼亚实业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全国水效领跑者企业。
为增加企业节水积极性,《规则》将节水指数评价结果与政策倾斜挂钩,给予节水效率高的企业融资、贷款等方面优惠。同时,还探索节水评价与信用监管融合,出台《自备取用水单位信用评价监管办法》,对用水效率低、超计划取水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