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民政标准化工作。
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面、结构合理、科学实用、协调配套的民政标准体系。标准供给结构更加合理,标准质量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实施应用更为普及,标准对外交流合作富有成效,全面支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35年,结构优化、现金合理、国际兼容的民政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具有民政特色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民政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显著增强。
《意见》要求,加快完善覆盖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各类别,以及申请受理、审核认定、动态管理、综合帮扶各环节的标准体系,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加大残疾人服务、无障碍建设等领域标准供给,强化标准间统筹衔接,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意见》明确,在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农村养老、智慧养老等领域,推动制定一批与国际接轨、体现中国特色、适应服务管理需要的养老服务标准,促进适老化改造标准研制与实施推广。加快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部门互认,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助力养老服务优质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