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 国核安发〔2023〕25号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修改的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指导和规范核动力厂修改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修改的管理》(HAD103/14-2023),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2月9日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修改的管理》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2月9日
出处: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301/t20230129_1014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