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标字〔2020〕2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由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钢筋混凝土综合管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172-2020,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城镇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 14-089-2012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