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批准发布《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1年第3号
《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35/ 1976-2021)1项福建省强制性地方标准(见附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现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 附件:《 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等1项福建省地方标准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30日
《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35/ 1976-2021)1项福建省强制性地方标准(见附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现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 附件:《 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等1项福建省地方标准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