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秸杆生物反应堆发酵设施栽培技术规程》等3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4年第1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秸杆生物反应堆发酵设施栽培技术规程》(DB15/T 714-2014)、《饲用甜菜栽培技术规程》(DB15/T 843-2015)和《向日葵机械化播种种子生产加工与质量标准》(DB15/T 950-2016)3项地方标准,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秸杆生物反应堆发酵设施栽培技术规程》(DB15/T 714-2014)、《饲用甜菜栽培技术规程》(DB15/T 843-2015)和《向日葵机械化播种种子生产加工与质量标准》(DB15/T 950-2016)3项地方标准,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