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关于公布2024年团体标准复审结论的公告
浙健化协〔2024〕6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对团体标准复审的规定,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对截至2024年底,实施满5年的团体标准(共6项)进行了复审,经牵头起草单位自评和专家组审评,形成复审结论:废止1项,继续有效5项。复审结论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2024年12月26日
浙健化协〔2024〕6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对团体标准复审的规定,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对截至2024年底,实施满5年的团体标准(共6项)进行了复审,经牵头起草单位自评和专家组审评,形成复审结论:废止1项,继续有效5项。复审结论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