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招商员岗位技能通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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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B/T 10704-2012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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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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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零售业招商员应具备的基本要求、岗位职责、专业素质及通用的常规工作要求,并提供了有关培训、考核及证书发放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零售企业对招商员专业素质的评定和职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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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retail leasing officer job skill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0商业、贸易、合同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03.100.01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日期: |
2012-08-01 |
实施日期: |
201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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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
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深圳市连锁经营协会、深圳市利联太阳广场有限公司、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光华商业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于建、袁淑红、李莉、张松 |
批文号: |
37141-2012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2-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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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与SB/T10705—2012《零售业采购员岗位技能通用要求》、SB/T10512.1—2008《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营业员》、SB/T10512.2—2008《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收货员》、SB/T10512.3—2008《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防损员)》、SB/T10512.4—2008《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生鲜工》、
SB/T10512.5—2008《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收银员》、SB/T10512.6—2010《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前台接待员》、SB/T10568—2010《连锁店店长岗位技能通用要求》等共同构成我国零售业岗位技能要求的国内贸易系列行业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深圳市连锁经营协会负责起草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深圳市连锁经营协会、深圳市利联太阳广场有限公司、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光华商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建、袁淑红、李莉、张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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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基本要求 1
4 岗位职责 1
5 专业素质 2
6 常规工作要求 3
7 培训、考核及证书发放 3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培训、考核及证书发放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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