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3163《辐射防护仪器 氡及氡子体测量仪》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一般原则;
———第2部分:氡测量仪的特殊要求;
———第3部分:氡子体测量仪的特殊要求;
———第4部分:含氡同位素及其子体参考大气的产生设备(氡环境试验系统)。
本部分为 GB/T13163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1577-4:2009《辐射防护仪器 氡及氡子体测量仪 第4部分:含氡同位素及其子体参考大气的产生设备(氡环境试验系统)》。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标准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2900.61—2008 电工术语 物理和化学(IEC60050-111:1996,MOD);
———GB/T18216(所有部分) 交流1000V 和直流1500V 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 防护措施的试验、测量或监控设备[IEC61557(所有部分)];
———GB/T27025—200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17025:2005,IDT)。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61577-4:2009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正文中未出现的IEC61557;
———表 A.1中的脚注编号用a、b 代替* 、** ;
———根据国内的习惯,将国际标准中以“hPa”表示的大气压力单位改为以“kPa”表示。
本部分由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邢雨、容超凡、杨静、魏可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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