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代收货款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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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44/T 1140-2013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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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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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物流业代收货款业务的术语和定义、企业分类、业务流程、责任与义务及企业的评估。
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物流、物流园区、企业自建物流类型和快运快递、城市配送、干线运输类型的物流企业从事代收货款业务的基本要求。包括对从事代收货款的物流企业评估与分类指标、企业信息化、金融支付、业务流程、责任与义务等方面的规范管理要求。本标准可作为对从事代收货款物流企业的管理水平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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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tandards for Logistics Industry Collection on Delivery |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公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珠宝饰品标识规定》等496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0号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0商业、贸易、合同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01服务综合 |
| 发布部门: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发布日期: |
2013-05-08 |
| 实施日期: |
20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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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日期: |
202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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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广东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广东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静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起草人: |
狄琤、张燕、侯彪、张智勇、杨磊、石永强、冯文希、江川、王伟 |
| 出版日期: |
2013-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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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广东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静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狄琤、张燕、侯彪、张智勇、杨磊、石永强、冯文希、江川、王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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