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盐井葡萄酒(干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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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54/T 0118-2017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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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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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盐井葡萄酒(干型)的术语与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盐井葡萄酒(干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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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分类: |
食品>>食品发酵、酿造>>X62发酵酒 |
ICS分类: |
食品技术>>饮料>>67.160.10酒精饮料 |
发布部门: |
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实施日期: |
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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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西藏自治区芒康县人民政府 |
归口单位: |
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管部门: |
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起草单位: |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西藏昌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起草人: |
王君、朝阳江措、王顺芝、曹晓钢、李建民、文艺、焦雪梅、费仕梅、唐潇营、邓增次成、次仁拉珍、李思德 |
批文号: |
53477-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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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第136号公告的要求制定。
本标准由西藏自治区芒康县人民政府提出,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由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西藏昌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君、朝阳江措、王顺芝、曹晓钢、李建民、文艺、焦雪梅、费仕梅、唐潇营、邓增次成、次仁拉珍、李思德。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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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1
5 要求 2
6 试验方法3
7 检验规则4
8 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范围 6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酿酒葡萄的质量要求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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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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