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服务 第1部分:标识规范 |
|
标准编号:DB37/T 3545.1-2019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部分规定了山东省司法鉴定服务相关外观标识的设计、发布和使用等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司法鉴定服务外观标识的设计、发布和使用的统一管理。 |
|
|
|
|
DB37/T 3545《司法鉴定服务》目前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标识规范;
——第2部分:服务保障规范;
——第3部分:服务提供规范;
——第4部分:对外服务规范。
本部分为DB37/T 3545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司法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部分由山东省司法鉴定协会负责起草,山东国泰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中心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灵喜、李茜、王履塽、王芳芳。 |
|
|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标识 1
4.1 设计 1
4.1.1 基本原则 1
4.1.2 基本要素 2
4.1.3 室外标识 3
4.1.4 室内标识 7
4.2 发布 17
4.3 使用 18
4.3.1 材质与工艺 18
4.3.2 使用与维护 18
参考文献 19 |
|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65.1—2008 图形符号 术语 第1部分:通用
DB37/T 3545.2—2019 司法鉴定 第2部分:服务保障规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