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工隧洞设计,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水工隧洞设计。
水工隧洞的级别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和《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的有关规定执行。
水工隧洞设计应充分利用围岩的自稳能力、承载能力和抗渗能力。
采用钢板衬砌的有压水工隧洞,其结构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NB/T 35056的有关规定执行。
水工隧洞设计应满足工程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水工隧洞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