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服务规范 |
|
标准编号:DB37/T 4257-2020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文件规定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基本原则、救助对象和范围、救助标准、部门职责、服务场所和人员要求、服务流程、服务监督与改进等。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基层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服务提供。 |
|
|
|
英文名称: |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national judicial assistance by procuratorial organs |
中标分类: |
>>>>A16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01服务综合 |
发布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实施日期: |
2021-01-25
|
提出单位: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
主管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单位: |
费县人民检察院、寿光市人民检察院、商河县人民检察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检察院 |
起草人: |
尹德新、闫增坤、张贵才、曹光明、魏芳、孙炜、刘俊生、杨光耀、吴永刚、黄翠霞、邓华 |
|
|
|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费县人民检察院、寿光市人民检察院、商河县人民检察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检察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德新、闫增坤、张贵才、曹光明、魏芳、孙炜、刘俊生、杨光耀、吴永刚、黄翠霞、邓华。 |
|
|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1
4.1 辅助性救助原则 1
4.2 及时救助原则 1
4.3 公正救助原则 1
4.4 属地救助原则 1
5 救助对象和范围 2
6 救助标准 2
7 部门职责 2
8 服务场所和人员要求 3
9 服务流程 3
9.1 服务流程图 3
9.2 受理接待 3
9.3 走访调查 3
9.4 审查与决定 4
9.5 救助实施 4
9.6 回访 5
9.7 档案管理 5
10 服务监督与改进 5
10.1 服务监督 5
10.2 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5
附录A(资料性) 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服务流程图 7
附录B(资料性) 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准备须知 8
B.1 申请材料内容及要求 8
B.2 注意事项 8
附录C(资料性) 特殊群体上门服务申请审批表 9
附录D(资料性) 国家司法救助调查评估表 10
附录E(资料性) 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登记表 11
附录F(资料性) 服务对象评价表 12
参考文献 13 |
|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4258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