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 第4部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
|
标准编号:DB32/T 4659.4-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31.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文件规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工作职责以及考核评价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县(区)三级疾控机构的医防融合工作。 |
|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hospital public health work-Part 2: Guideline for treatment-prevention integration in disease control institutions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0卫生综合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实施日期: |
2024-02-09
|
提出单位: |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肿瘤医院 |
起草人: |
陈晓军、王福如、陈新颖、陶然、于蕾、陈蕾、杨冰沫、俞浩、韩仁强、杜文聪、罗鹏飞、覃玉、冯圆圆、吴建中、朱航榉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
|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32/T4659《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的第4部分。DB32/T465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第1部分:医院公共卫生工作总则:
一第2部分: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指南;
一第3部分:传染病防治;
--第4部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第5部分:职业卫生;
一第6部分: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
一第7部分:放射防护;
一第8部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
一第9部分:生物安全与院感防控;
一第10部分:健康教育;
一第11部分: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肿瘤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晓军、王福如、陈新颖、陶然、于蕾、陈蕾、杨冰沫、俞浩、韩仁强、杜文聪、罗鹏飞、覃玉、冯圆圆、吴建中、朱航榉。 |
|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2/T 4659.1-2024 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第1部分:医院公共卫生工作总则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