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采收与初加工技术规程 第3部分:苍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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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5/T 3663.3-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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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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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北苍术采收与产地初加工技术的术语和定义、采收、初加工技术、包装与标签、贮藏、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苍术采收与初加工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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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harvesting and preliminary processing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al herbs
Part 3:ATRACTYLODIS RHIZOMA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C23中药材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制药学>>11.120.10药物 |
发布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06 |
实施日期: |
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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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中药材(蒙药材)种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54)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中(蒙)药材生态种植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锡林郭勒盟检验检测中心、奈曼旗药材研究发展中心、通辽市东英中药材有限公司、奈曼旗国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孙德智、贾俊英、李志军、杨恒山、郭园、庄得凤、王文乐、李广德、王凌飞、董礼、刘国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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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5/T 3663《中药材采收与初加工技术规程》的第5部分。DB15/T3663X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一第1部分:白鲜皮;
一一第2部分:赤芍;
一一第3部分:苍术;
一一第4部分:丹参;
一一第5部分:牛膝。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中药材(蒙药材)种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5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中(蒙)药材生态种植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锡林郭勒盟检验检测中心、奈曼旗药材研究发展中心、通辽市东英中药材有限公司、奈曼旗国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德智、贾俊英、李志军、杨恒山、郭园、庄得凤、王文乐、李广德、王凌飞、董礼、刘国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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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B/T 11094 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
SB/T 11182 中药材包装技术规范
SB/T 11183 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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