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照护服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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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5/T 3034-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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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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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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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居家照护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基本流程、服务安全、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居家照护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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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Home care services specification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01服务综合 |
发布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11 |
实施日期: |
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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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工作服务中心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
起草单位: |
呼和浩特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呼和浩特市儒科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儒科职业培训学校、乌兰察布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鄂尔多斯东胜区和惠为老评估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工作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内蒙古自治区质 |
起草人: |
祁小艳、张素萍、刘晓春、朱晓宁、林正红、何冰冰、龙鸿飞、施建雅、辛晓锋、刘旭、赵瑞荣、佟凯、苏道格日勒、邱福翠、吕燕卿、张冠女、夏文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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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工作服务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呼和浩特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呼和浩特市儒科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儒科职业培训学校、乌兰察布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鄂尔多斯东胜区和惠为老评估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工作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祁小艳、张素萍、刘晓春、朱晓宁、林正红、何冰冰、龙鸿飞、施建雅、辛晓锋、刘旭、赵瑞荣、佟凯、苏道格日勒、邱福翠、吕燕卿、张冠女、夏文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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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2
服务机构要求 2
服务提供人员要求 2
服务设施设备及用品 3
信息管理 3
5 服务内容及要求 3
生活照料 3
基础照料 7
康复照料 8
6 服务基本流程 9
接待 9
评估 9
制定服务方案 9
签署服务协议 9
服务实施 10
7 服务安全 10
服务风险识别 10
应急预案 10
8 服务评价与改进 11
评价 11
持续改进 11
监督与投诉 12
参考文献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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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12 质量管理 顾客满意 组织投诉处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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