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建设与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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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403/T 321-2023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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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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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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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建设与管理的基本原则、建设模式与职责、建设要求、运行要求、管理要求、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区域内消费者权益服务站的建设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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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consumer rights service station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152项标准文件的通告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30消费者服务 |
发布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
实施日期: |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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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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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 |
起草人: |
李廷义、刘铁东、欧阳艳珣、戚菲、罗静、靳丽娟、魏兴、周振文、孙娟萍、莫艳梅、周珏、朱伟豪、向红霞、吴晓莹、方少辉、李善、李泓、杨秀锋、白国强、叶嘉伟、李莉、李智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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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廷义、刘铁东、欧阳艳珣、戚菲、罗静、靳丽娟、魏兴、周振文、孙娟萍、莫艳梅、周珏、朱伟豪、向红霞、吴晓莹、方少辉、李善、李泓、杨秀锋、白国强、叶嘉伟、李莉、李智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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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1
5 建设模式与职责 2
6 建设要求 2
7 运行要求 3
8 管理要求 4
9 评价与改进 5
附录 A(规范性) 深圳市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标识 6
参考文献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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