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请求预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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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01/T 1154-2023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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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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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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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专利复审请求预审业务的业务流程、注册阶段、提交受理阶段、案件预审查阶段、案件反馈阶段、质量保障、保密管理、评价反馈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复审请求的专利复审请求预审业务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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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patent reexamination pre-examination |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绿色机关等级评价》等165项南京市地方标准的公告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140专利、知识产权 |
| 发布部门: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3-07-10 |
| 实施日期: |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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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日期: |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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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
归口单位: |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
| 起草单位: |
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专利代理人协会、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起草人: |
刘连政、赵晗、程秀才、夏丽、曹坤、苍然、傅启国、汪旭东、吴雪健、刘丰、许婉静、楼然、李静、韦超峰、柏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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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专利代理人协会、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连政、赵晗、程秀才、夏丽、曹坤、苍然、傅启国、汪旭东、吴雪健、刘丰、许婉静、楼然、李静、韦超峰、柏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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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业务流程 1
5 注册阶段 2
请求主体注册 2
代理机构注册 2
6 提交受理阶段 2
受理条件 2
受理材料 2
受理结论 3
7 案件预审查阶段 3
预审查内容 3
修改规则 3
预审查结论 3
8 案件反馈阶段 3
9 质量保障 3
10 保密管理 4
11 评价反馈 4
附录 A (资料性) 代理机构基本信息5
附录 B (规范性) 专利复审请求预审服务请求书6
附录 C (规范性) 专利复审请求预审服务承诺书7
附录 D (资料性) 自检表8
附录 E (资料性) 通知书9
参考文献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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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4833—2017 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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