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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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T 5192-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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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65.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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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明确了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的工作流程、核算周期和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获取、核算结果、数据质量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批准设立,具有法定边界和明确的区域范围,具备统一的区域管理机构或服务机构,功能相对独立且配套有较完善的公共设施,年度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 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开展碳排放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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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guidelines for industrial parks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环境保护>>13.020.10环境管理 |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5-09-10 |
| 实施日期: |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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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南京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
| 起草人: |
苏庆、邱巨龙、刘树洋、陈月华、章若茵、王华、欧阳萍、王亚珠、刘晨晔、涂远东、曹圆媛、施健健、王正标、郑建平、陈仁坦、高爽、张远、孙瑞、潘新星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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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南京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苏庆、邱巨龙、刘树洋、陈月华、章若茵、王华、欧阳萍、王亚珠、刘晨晔、涂远东、曹圆媛、施健健、王正标、郑建平、陈仁坦、高爽、张远、孙瑞、潘新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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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核算流程 2
5 核算周期和边界 3
6 核算方法 4
7 数据获取12
8 核算结果16
9 数据质量管理16
附录 A(资料性) 相关参数推荐值 17
附录 B(资料性) 报告格式 22
参考文献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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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2723 天然气 能量的测定
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 32151.7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7 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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