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委办计[2007]66号 2007-06-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直属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了做好2007年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2007年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截至2007年7月1日,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备案并已实施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国家标准项目、行业标准项目、地方标准项目、企业标准项目。 (二)截至2007年7月1日,由我国主导起草,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或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或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发布,已经实施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国际标准项目。 申报的相关具体事项见附件1。
二、申报和推荐程序 从今年开始,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评审采取电子版和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申报和推荐程序如下: (一)申报单位登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网络申报和推荐系统http://www.sac.gov.cn/award(或http://211.167.226.119/award),填写并打印《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申报说明可于系统中下载)。 (二)申报单位将下述书面申报材料报送选定的推荐单位(只能选择一个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及其推荐数量见附件2): (1)申报材料清单; (2)《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 (3)正式标准文本; (4)标准审定结论表或其它视同鉴定的证明文件; (5)关于标准项目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证明; (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三)推荐单位对报送的申报项目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按规定的数量择优选取拟推荐的标准项目。 (四)推荐单位登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网络申报和推荐系统http://211.167.226.119/award/refdata,填写《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第三部分推荐单位相关信息和推荐意见。
三、推荐截止时间 电子版和书面推荐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20日。
四、推荐材料的报送 (一)电子版推荐材料 电子版推荐材料是指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共同填写的网络《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电子版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在截止日期前提交。 网络系统技术咨询电话:58811751 联系人:叶如意 (二)书面推荐材料 书面推荐材料由附有推荐项目汇总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公函和3份本通知第二条第二款所列的申报材料组成。 书面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办公室(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所 邮编:100088 联系人:谷艳君,田武 电话:58811724,58811733 传真:58811746
五、注意事项 (一)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实行限额推荐,请推荐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推荐数量进行推荐,超量推荐视为无效。 (二)电子版和书面《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的内容须保持一致。 (三)书面《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须由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2.2007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推荐数量分配表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