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国际(SAI)于2001年12月发布了SA8000的第一个修订版,即SA8000:2001。其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保护劳工的基本权利,在企业可以控制和影响的范围内,管理并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二是向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以及全社会表明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诺与标准符合。
1 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企业管理的新趋势
1.l 从关注顾客到对全社会负责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对“以人为本’可持续、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的重要性。专家们指出,将来在市场上占据优势的企业,必须在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和商业绩效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企业的社会责任承诺正在转化为企业自身的一种竞争资源。美国波多里奇质量奖、欧洲质量奖以及我国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04)均将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作为评奖的重要指标之一。在ISO 9000、ISO 14000、OHSAS18000等国际标准中也都含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社会责任标准既是许多成功企业的实践经验总结,也是现代企业管理最新理念和方法的反映。从仅对顾客负责的传统企业管理观念转变到对全社会负责的现代理念,是企业管理发展的必然。
1.2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是企业追求卓越的一种经营模式
在企业追求卓越的过程中,质量的概念已不再是狭义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也不仅仅包含工作质量,质量已成为追求卓越的经营质量的代名词。它既强调了质量对组织绩效的增值作用与贡献,同时更强调了企业战略、绩效和社会责任的紧密结合。各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正是基于对组织所面临的新的竞争因素系统思考的结果。为了跟上知识更新和管理发展的步伐,积极推行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已成为企业追求卓越、完善自身管理体系不可或缺的一步。
2 SA8000与其他管理体系标准的比较 SA8000和 ISO 9000、ISO 14000、OHSAS 18000标准一样,都是一套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管理标准。与SA8000相比,ISO 9000、ISO 14000标准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质量与环境管理水平,但其出发点主要是企业自身,很少涉及员工的基本权利保护问题,其差异可以从标准适用对象、目的、要求。受益者以及在我国应用状况的比较中得知(表1)。
表1 SA8000与其他管理体系标准的比较
标准
类别 |
ISO9000质量
管理体系标准 |
ISO14000环境
管理体系标准 |
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 |
SA8000社会责任标准(修订版) |
发布机构 |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
英国标准学会(BSI) |
社会责任国际(SAI) |
发布时间 |
1987 |
1996 |
1999 |
2001 |
适用对象 |
组织的产品及服务质量 |
组织的环境表现 |
组织的职业安全及卫生表现 |
组织的社会责任表现 |
目的 |
提高组织的质量管理与保证能力 |
规范组织的环境表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
保障企业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及企业声誉 |
全面规范组织的社会责任,并上升到制度层面 |
要求程度 |
满足顾客需求 |
满足国家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 |
满足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 |
采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中最严格条款 |
受益者 |
组织与顾客 |
组织与社会 |
组织与员工 |
员工及社会全体 |
在我国
应用状况 |
已等同采用并转化为GB/T 19000系列标准实施 |
已等同采用并转化为GB/T 24000系列标准实施 |
我国借鉴该标准技术内容起草的GB/T 2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已于2001年11月发布 |
暂未采用,但截至2004年5月20日已有56家中国企业通过该标准认证 |
3 SA8000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比较
SA8000:2001充分参照了国际相关公约的规定,如: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行为公约。它主要包括9个方面的内容:童工、强迫性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结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比较分析,有助于加深对SA8000的认识与理解(表2)。
表2 SA8000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比较
条款 |
类别 |
内 容 |
1.童工 |
SA8000
标准要求 |
1.1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下述定义的童工。童工:任何十五岁以下的儿童工作均视为童工。
1.2 如果发现有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儿童从事工作,公司应建立、记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
1.3 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未成年工置于危险、不安全或不健康的环境中。 |
我国法律
法规要求 |
1.《宪法》第49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2.《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劳动法》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4.《劳动法》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2.强迫
性劳动 |
SA8000
标准要求 |
2.l 公司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强迫性劳动,也不得要求员工在受雇起始时交纳“押金”或寄存身份证件。
2.2 强迫性劳动包含:监狱劳动、契约劳动、抵债劳动、奴役劳动、以惩罚为恐吓手段的被强迫的或者非自愿的劳动。 |
我国法律
法规要求 |
1.《劳动法》第十六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把本条中的罪名确定为“强迫职工劳动罪”) |
3.健康
与安全 |
SA8000
标准要求 |
3. l 公司出于对行业普遍危险和任何具体危险的了解,应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可能条件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危害隐患,以避免在工作中或由于工作发生或与工作有关的事故发生对健康的危害。
3.2 公司应指定高层管理者代表负责全体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并且负责落实本标准有关健康与安全的各项规定。
3.3 公司应保证所有员工经常接受健康与安全培训,并应记录在案,还应对新进及调职员工重新进行培训。
3.4 公司应该建立起一种机制来检测、防范及应付可能危害任何员工健康与安全的潜在威胁。
3.5 公司应给所有员工提供干净的厕所、可饮用的水,在可能情况下为员工提供储藏食品的卫生设施。
3.6 公司如果提供员工宿舍,应保证宿舍设施干净、安全且能满足员工基本需要。 |
我国法律
法规要求 |
1.《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2.《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3.《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4.结社
自由与集体谈判权 |
SA8000
标准要求 |
4.l 公司应尊重所有员工自由组建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之权利。
4.2 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时,公司应协助所有员工通过类似渠道获取独立、自由结社以及谈判的权利。
4.3 公司应保证此类员工代表不受歧视并可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
我国法律
法规要求 |
1.《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工会法》第二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淙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4.《社会法》第二十条: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 |
5.歧视 |
SA8000
标准要求 |
5.1 在涉及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迁、解职或退休等事项上,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基于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身体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政治归属或年龄之上的歧视。
5.2 公司不能干涉员工行使尊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和政治归属需要的权利。
5.3 公司不能允许性强迫、威胁、虐待或剥削的侵扰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
我国法律
法规要求 |
1.《宪法》第四十八条: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2.《劳动法》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3.《劳动法》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
6.惩罚
性措施 |
SA8000
标准要求 |
6.l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肉体上的惩罚、精神或肉体胁迫以及言语凌辱。 |
我国法律
法规要求 |
《劳动法》第九十六条: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警告;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7.工作
时间 |
SA8000
标准要求 |
7.l 公司应该遵守适用法律及行业标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不可经常要求员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员工每7天至少有1天的休息时间。所有超时工作应付额外报酬。在任何情况下,每个员工每周加班不得超过问个小时。
7.2 除非符合7.3条,所有加班必须是自愿性质。
7.3 若公司与代表众多所属员工的工人组织(依据国际劳工组织定义)通过自由谈判达成集体协商协议,公司可以根据协议要求工人加班以满足短期业务需要。任何此类协议应符合7.1条有关规定。 |
我国法律
法规要求 |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8.薪酬 |
SA8000
标准要求 |
8.1 公司应保证在标准工作周内所付工资至少达到法定或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并能满足员工基本需要,以及提供一些可随意支配的收入。
8.2 公司应保证不因惩戒目的面扣减工资,并应保证定期向员工清楚详细地列明工资、待遇构成;公司还应保证工资、待遇与所有适用法律完全相符。工资、待遇应用现金或支票,以方便员工的形式支付。
8.3 公司应保证不采取纯劳务性质的合同安排或虚假的学徒工制度以规避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条例的适用法律所规定的对员工应尽的义务。 |
我国法律
法规要求 |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2.《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4 结论
综合以b比较分析,尽管由于受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与SA8000还有相当的差距,但从全球视角来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已是大势所趋。推动社会责任标准的实施,有待于企业深化对社会责任内涵与标准的理解,有待于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以及企业伦理教育的实施与执法力度的加强。完善社会立法,严格执法,保护劳工的基本权利,坚决杜绝“血汗工厂”,及时跟上世界企业管理的变化趋势,更快融合到世界经济的发展潮流中,是我们面临的重大、紧迫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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