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含规程、规范,下同)是检测机构开展工作的重要技术文件。正确地使用标准不仅是检测工作准确、公正和科学原则的重要体现,也是检测机构依法检测、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明确要求: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作业指导书、标准、手册和参考数据都应现行有效并便于工作人员使用。在试验室认可准则中亦有类似的要求,由此可见对标准的管理是检测机构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标准资料的收集
近年来,随着检测机构事业的发展,开展的检测项目越来越多,依靠单一渠道及时获取检测所需的标准文件已不可能,因为所需的标准文件往往来自不同的行业,制定这些标准文件的机构本身比较分散,标准文件的编制、解释、更新等信息发布渠道不通畅;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入世,为了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国家加快了标准的采编修编工作,缩短了标准的实际使用年限,因此,检测机构经常不能及时得到标准的现行有效版本。对此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订购《中国标准化》、《中国标准导报》、《建材标准化与质量管理》等专业杂志,能全面收集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信息及工程检测方面标准。
2.加入标准化协会或类似组织,参加协会组织的交流活动,这是获得标准信息的重要渠道。
3.参加由标准主编单位、标准管理单位等权威机构组织的标准宣贯会、研讨会,对获取标准信息、熟悉标准内容很有帮助。
4.利用因特网,浏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标准化协会等有关网站,可查询行业最新政策性文件及标准资料信息。
二、标准文件的内部控制
加强对标准文件内部控制是检测机构管理的重要内容,检测人员往往偏重于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而忽略检测依据的有效性、合法性,其表现形式之一,是对检测项目所采用的标准没有认真核对其有效性,不去跟踪标准版本的变化,即使是一些已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亦存在检测依据不合法的情况,其质量管理手册或检测实施细则中一些过时无效的标准也没有及时更换,如果由此引发检测争议,检测机构显然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我单位曾对在用的标准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确认,制定了标准总清单,确保每个检测 项目都配有对应的标准,而且每份标准均为现行有效版本,根据此清单,在每份现行标准的封面上加盖“受控”印章,对已失效的标准则及时收回并加盖“作废”印章。平时,有专人负责新标准的适用性审查,一旦采用,则标准总清单及时作相应地修改,并发放给有关人员。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有效防止了发生无效标准文件被误用的现象,也便于检测机构及时掌握了解标准的“受控”情况。
三、标准的正确使用
要正确合法地使用标准,除准确地理解标准内容外,还需要了解多方面的知识,如标准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标准的背景情况,与相关标准的配套情况等等,笔者仅对标准使用过程中几个常见问题作一讨论。
1.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区别。强制性标准是指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手段强制执行的标准。推荐性标准又称为非强制性标准或自愿性标准,是指在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均有权决定是否采用;但是,推荐性标准一经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需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2.标准的配套使用。在使用标准过程中,要注意标准的配套使用,尤其要注意产品标准与方法标准相配套。通常,我们在采用某个产品标准来评价该产品的质量时,检测方法必须根据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方法。
3.标准的修改。标准实施后,由于各种原因,有时需对标准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通常这种少量修改不会引起标准改版,而是采取标准修改单的形式。另外,国家正在对我国标准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一部分国家标准从强制性标准转变为推荐性标准,我们在引用标准时,应注意这些变化。此类标准转化信息可以向中国标准情报中心咨询。
四、标准的运用范围
一般说来,行业标准仅对本行业有效,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与有关单位协商一致,并在检测委托书中明确规定检测依据,以免引发检测争议。行业标准比国家标准更专业,技术规定更具体。行业标准也是强制性标准。
五、标准的解释
在标准执行过程中,如对标准内容存有疑问,可借助于标准的起草(修订)说明与条文说明,它们对准确理解标准的原则精神、条文含义是很有帮助的,也可以向上级检测机构请教或者请求标准主编单位解释。笔者曾数次致函标准主编单位请求解释,都得到比较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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