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及专家:
国家标准制定项目《汽车昼间行驶灯》、国家标准修订项目《机动车回复反射器》、《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和《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另外,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时,专家对《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提出建议:考虑到标准的完整性和以后修订的方便,宜将标准名称改为“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规定”,且将标准分为三部分,即第一部分:两轮摩托车,第二部分:两轮轻便摩托车,增加制定内容第三部分:三轮摩托车。现第三部分内容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正在修订当中。
现将四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标准编制说明在网上公示,向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5年9月30日。
联系人:王华 电话:021-69502130
传真:021-69502063 电子邮件:huaw@smvic.com.cn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于田南路68号 邮编:201805
附件1: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编制说明
附件2: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征求意见稿
附件3:强制性国家标准《机动车回复反射器》编制说明
附件4:强制性国家标准《机动车回复反射器》征求意见稿
附件5: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第3部分:三轮摩托车》编制说明
附件6: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第3部分:三轮摩托车》征求意见稿
附件7: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编制说明
附件8: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征求意见稿
附件9: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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