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将有31部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24部,地方级法规7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消费、新闻出版、金融保险及房地产等诸多方面。一系列法规的出台,将从多角度保护公众权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修订)》首次将男女平等写入法律,明文规定了保障妇女参政的各项措施。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法规的出台对干预频频发生的性骚扰、家庭暴力提供了法律保障。
公安部《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明确规定,自12月1日起,公安机关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的人员如果在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投诉,且投诉属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等情形的,将受到行政处分,并调离岗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同日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详见B08版。
31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修订)》、《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出版管理规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外科植入物超高分子量聚乙烯 第1部分:粉料》等7项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机动车用喇叭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等13种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饲料中锌的允许量》等11项标准、《小城镇住宅建筑构造》等32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血小板计数参考方法》等8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广播影视网络专有IP地址规划》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烟用材料标准体系》等3项行业标准。此外,还有7项地方级的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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