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至2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各省、市、自治区政府标准化管理部门、国家有关部委局、行业协会、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和有关标准化研究机构的代表共计300多人参加了会议。国家质检总局李长江局长、科技部程培津副部长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的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并作了讲话。国家标准委刘平均主任作了工作报告,会议还讨论了国家《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海尔集团等9个单位就具体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标准战略进行了大会发言。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标准化工作全局,大力实施标准战略,为实现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的目标贡献力量。国家质检总局李长江局长在会上提出,要在“十一五”期间要做好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全面实施标准战略,使我国标准化工作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二是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标准支撑,加强标准化与科研特别是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紧密结合,促进标准制定与科研、产业化和技术更新同步,认真研究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和标准全球化的趋势; 三是要突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点工作,要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出抓好相关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四是要加大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力度,力口快建立和完善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化体系;五是要尽快形成一个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科学适用、国际接轨、满足循环经济及产业链发展、满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六是要改革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在提高标准的总体水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标准化工作效率、拓展标准化工作领域等方面下功夫。
国家标准委刘平均主任在《落实科学发展观 实施标准战略 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报告中,对2006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提出了10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做好标准化“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包括农业、食品安全、消费品安全、公共安全、信息化、资源节约、装备制造业、环境保护、服务业和检测技术的标准体系建设;三是推动我国自主核心技术创新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创新; 四是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体制创新和以企业为主体承担标准化技术机构秘书处工作的体制创新;五是以国家标准化网络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为主线,建立5大标准化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六是提高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水平,力口强我国产业与国际标准关联度的研究,加大采标标志实施力度,加强双边合作,为发展对外经贸合作提供技术支持;七是以科研带动标准跨越式提升;八是建立标准制
修订经费多渠道保障机制;九是加快《标准化法》的修改步伐;十是实施标准化人才工程,进一步力口强标准化队伍建设。
参加这次会议的几点感受和认识:
1、标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大幅提升。最近,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0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都把技术标准作为提高国家和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基本要素,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略,尽快解决我国标准滞后、落实等问题,实现跨越式发展。
2、明确了标准化工作的发展目标。在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提出,全面实施标准战略,实现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从2006年开始,经过五年努力,到2010年标准化工作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具体目标为,国际标准采标率由目前的44%提高80%;标准制修订由2200项/年增加到6000项/年;标准制定周期由4.5年缩短到2年;标龄由10.2年缩短到5年以内。到2020年实现标准总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家用电器、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由我国制定或重点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达到2000项,我国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常任理事国,我国承担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的比例达到10%以上。
3、标准化工作正在形成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为了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标准落后、标准滞后等问题,在《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出,2006年以后每年的标准制修订项目要达到6000—8000项,是目前的3—4倍。同时要大力发展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目前的700个发展到2000个左右。
4、突出标准化和科研工作结合,特别是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研究紧密结合。会议提出要认真研究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和标准全球化趋式。“将形成技术标准作为国家科技计划的重要目标”,建立自主创新技术标准的绿色通道, 以自主创新的科研成果来提高标准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5、强调标准化工作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工作模式。国家标准委刘平均主任在报告中,将企业为主体,作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在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将确立企业作为标准化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国家标准委将大力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和企业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体制创新。要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代表不少于二分之一,国家质检系统的公务员不再担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领导和成员。
6、 突出标准国际化的发展趋式。会议强调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到2010年,我国国家标准的采标率要达到80%,到2015年达到90%。推动我国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将我国自主创新的标准国际化,到2020年,我国主持制定和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要达2000项。要积极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增强主导和影响制定国际标准、国际技术规则的能力。
7、 大幅度增加标准化工作的投入。对标准制修订工作中长期存在的投入不足问题,国家将实现多渠道投入机制:一是国家财政增加投入,由每年的6600万元,增加到4.5亿元;二是建立企业投入与国家补助相结合的机制;三是建立标准销售收入反哺机制,四是建立标准化社会基金,接受各界对标准化工作的无偿捐赠。
8、 十分重视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建设。会议强调要建立标准化工作的业务带头人制度,在“十一五”期间,将培养1000名懂业务、会外语的国际标准化工作专家,在有关大学开设标准化专业,加强在职标准化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标准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