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中国电器工业标准化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配合国家标准化运行机制的改革,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与产业技术发展紧密结合的优势,坚持标准化工作“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的原则,不断开拓标准化工作新领域。
回顾“十五”,是电工标准化工作建立新的体制和机制的重要时期,探索标准化工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的路子、电工标准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实质性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紧跟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同步开展重要标准研究取得实效、为扩大电工产品出口提供技术支撑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行业协会承担标准化工作,建立了新体制和新机制
2001年电器工业协会受委托承担国家标准化管理工作,是标准化工作转型的探索:一是将标准化工作与行业发展、产业技术发展紧密结合,贴近市场、服务企业的探索;二是与国际接轨发挥政府、协会、企业作用新工作模式的探索;三是依托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开展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引领行业重大技术发展的探索。
2005年电器协会成立的注册登记的会员制的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更是建立电工标准化工作新体制和新机制的探索:会员制的标准化组织的建立,突破了标准化管理的范畴,使标准化工作真正深入到行业和企业,成为行业发展、企业竞争的重要需求。因而是自愿性的、以会员制的形式将行业、企业凝聚起来,共谋电工标准化大计,共图电工标准化发展,使标准化工作真正成为产业技术发展的龙头和牛鼻子。
二、电工标准数量和水平大幅度提高,为行业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截止2005年底,电工行业对口的IEC标准1584项,除各种原因暂不采用的127项外,应转化1457项,已转化及正在转化为我国标准的892项,转化率为61%。截至2005年底,电工行业现行标准共3016项,其中国家标准1237项,采用了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828项,采标率为66.9%,标准水平大大提高。“十五”期间制定的国家标准占电工现行国家标准总数近40%,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对行业技术的覆盖率上都是一个较大的飞跃。
通过2004年开展的国家标准的清理评价,进一步增强了电工国家标准的有效性和适用性;标委会的组成结构更趋于合理,企业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使标准化工作充满了活力。进一步建立起科学、合理、覆盖领域基本完善的电工标准体系和标准化技术机构体系。
三、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重点突破成效显著
为实现国家标准委提出的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目标,电器工业协会在组织、推进、协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承担国际秘书处实现了零的突破——2003年,上海电缆研究所承担了IEC/TC7(架空导体)的国际秘书处工作,实现了我国在IEC领域承担秘书处零的突破;2005年,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又承担IEC/TC28(绝缘配合)的国际秘书处。至此,在我国总共承担3个IEC秘书处中电工行业承担了2个。
首次承担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技术委员会主席——由我国推荐的许昌继电器研究所李亚萍博士于2006年3月正式当选为IEC/TC95的主席(国际电工委员会—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这是我国首次担任国际电工委员会中技术委员会的主席,也是IEC各技术委员会历史上少有的女性主席。
首次获得IEC1906大奖——我国自2003年承担、2005年3月提前5个月完成的两项电渣重熔炉国际标准的制定,已于2005年8月26日被IEC正式批准颁布。该两项国际标准的项目召集人东北大学的姜周华教授在制定国际标准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己于2005年底获得IEC1906大奖。这是IEC于2004年为嘉奖对IEC做出突出贡献专家而设立的大奖,这是我国首次赢得的IEC技术专家大奖。
首次出任IEC/ACOS国际专家——IEC/ACOS 是IEC的安全咨询委员会,是IEC的高级技术管理层,主要负责协调IEC低电压领域有关通用的、产品的安全方面的标准。2005年,我国向IEC提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包革教授代表中国出任ACOS专家,经国际投票顺利获得通过,成为全球5名专家之一(其它4名专家分别由美国、德国、欧盟、WTO的代表担任)。在IEC的高级技术管理层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地位。
四、重要标准的研究制定,引领行业重大技术的发展
紧跟国家重点建设工程、行业重大技术同步开展了重要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具有前瞻性,对行业技术的发展起到引领作用。在这些重要标准的研究制定中,一是体现了重点工程重大技术的设备集成性、成套性(主机之间的匹配,主机、辅机、原器件原材料的配套),技术水平的先进性和一致性,以及技术标准的体系性;二是体现了企业承担标准研究和制定的主体作用,尤其在大型发电设备及特高压输电设备的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自主创新中,企业是主体。因此,开展这些领域的标准研究和制定,必然是以企业为主体。因此,标准研究和制定的时间大大缩短了,平均三年就可完成标准体系的研究和标准制定。
1)开展了高原机电产品环境适应性标准的研究——该项目于2001、2002连续两年度获得国家科技部立项支持,针对我国西部高原特殊环境的气候条件,重点组织开展了25项机电产品环境适应性的国家标准研究。已于2004年12月通过了科技部组织的项目验收,专家们对该项目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项目紧密结合我国西部大开发建设制定的我国标准,初步建立了高原环境机电产品的国家标准体系,填补了空白,为我国西部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技术依据。该项目获得了2005年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
2)开展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关键技术标准研究——该项目于2002年度获得国家标准委和国家科技部立项支持,针对我国将大力发展的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燃料电池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组织企业、科研院所和大学开展了标准研究与制定。自2003年起用两年半时间,研究制定了2项太阳能国家标准、3项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国家标准、4项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国家标准,建立了国家标准体系。已于2005年11月通过专项办组织的专家验收,专家们一致认为,该项目针对我国大力发展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展的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填补了空白,对推动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市场化、产业化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3)开展了高压直流输电系统与设备关键技术标准研究——该项目于2003、2004连续两年度获得国家科技部立项支持,针对我国西电东送的高压直流工程建设,组织企业、用户、科研院所等开展具有前瞻性的标准研究与制定。自2004年起用三年时间,将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自主创新的技术制定为我国标准。研究制定的14项国家标准,将初步建立我国高压直流输电系统和设备的国家标准体系,标准研究成果将为我国的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并将对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奠定标准的基础。
4)开展了清洁高效火电—超(超)临界机组标准体系的研究和制定——电器工业协会于2005年初,组织企业、用户、科研院所和大学启动开展了该项目,针对我国大力发展的高效清洁超临界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开展的前瞻性的标准研究。计划用3-4年时间,在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自主创新的基础上,研究并建立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的标准体系和制定重要技术标准,基本建立起我国的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的标准体系,为我国高效清洁发电技术和装备的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五、建设我国的贸易性措施,为电工产品扩大出口提供技术支撑
1)开展了出口电动工具、出口中小电机、出口低压电器等技术指南的制定——指南的制定是国家商务部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项目,旨在指导我国中小企业提高竞争力,跨越国外技术壁垒,扩大产品的出口。我会于2003年底开始承担并组织开展指南的制定,通过对电动工具、中小电机、低压电器等出口量大的产品,分析研究主要出口目标国的标准、技术法规及合格评定与我国的主要差异,提出应采取的措施。电动工具和中小电机两项技术指南的制定已于2004年11月通过了商务部科技司主持的项目验收,专家们认为:技术指南的制定,对我国电动工具和中小电机企业的产品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两项指南已分别于2005年5月首批发布和2005年底发布实施。
2)开展了电器工业技术性贸易措施战略研究——该项目是国家“十五”期间“技术性贸易措施与预警工程方案”的子项目,重点研究并提出了电器工业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应采取的对策。已于2005年4月通过了专家组验收,专家们一致认为,该项目的完成,对于加入WTO后的电器工业如何打破国外利用先进技术设置贸易壁垒,扩大电器产品出口,同时利用我国特殊地理环境气候条件或具有的自主技术优势,通过制定标准实现对国外产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将起到较强的指导作用。
3)开展了电气设备应对欧盟指令有害物质替代材料的措施研究——该项目是2003年度国家科技部若干重点产品技术贸易措施研究的子课题。我会牵头组织开展并用一年多的时间,通过试验研究,完成了“银氧化锡电触头材料要求”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以及电池式电动工具中替代镉镍电池的标准研究。已于2005年4月通过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主持项目验收,专家们认为课题完成的替代材料标准,是我国电器工业首次针对欧盟两指令开展的有害物质替代的标准,将为其他领域开展应对欧盟指令的行业技术分析和标准研究提供较好的模式和经验。为我国正在开展的应对欧盟指令标准体系建设做出了贡献。
回顾“十五”是为了更好地展望“十一五”乃至更长远,国家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制定中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为我们描绘了国家经济建设的宏伟蓝图,也为我们提供了国家中长期标准化发展的战略目标。电器工业协会要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工作精神,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与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产业重大技术发展同步并适度超前开展标准化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