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单位起草的《道路车辆 3.5 t以上的客车和商用车报警系统》、《摩托车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第1部分:两轮摩托车》、《摩托车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第2部分:两轮轻便摩托车》三项国家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从今日起各标准在网上征求意见,请各位专家及单位根据自己对标准的理解和认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回复意见请寄到: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标准化所
联系人:许秀香
邮编:300162
通讯地址:天津市59号信箱 标准所
Email:xx-xu@126.com
传真:022-24375353
电话:022-24371502
附件1:《道路车辆 3.5 t以上的客车和商用车报警系统》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2:《道路车辆 3.5 t以上的客车和商用车报警系统》征求意见稿
附件3:《摩托车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第1部分:两轮摩托车》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4:《摩托车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第1部分:两轮摩托车》征求意见稿
附件5:《摩托车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第2部分:两轮轻便摩托车》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6:《摩托车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第2部分:两轮轻便摩托车》征求意见稿
附件7: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标准化所 200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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