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工作,完善国家环保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我局拟对国家环保标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T 168-2004)进行修订。请你单位对修订上述标准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于9月30日前返回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刘涛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 真:(010)66556213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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