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平均日前在福州表示,国标委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将尽快制订出台电动车的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笔者随后致电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专业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各界分歧主要是无法就电动自行车的重量达成共识,但他表示新标准将尽快出台。 近年来,有关电动自行车概念的界定问题一直是该行业内部之间、外界与该行业之间争论不休的热点,也正因为如此,本该每5年就更新一次的技术标准被一次次地搁浅、推后,导致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至今实行的仍是1999年的国家标准。而这个标准早已不能适应目前市场需求,相关企业也因政策导向不定不敢做长期规划,有关监管部门更是觉得监管无“条例”可依。标准问题成为阻挠该行业发展的绊脚石。
两“标准”拔河电动车重量
“现在我们行业内流传这样一个笑话,只要一台秤就能毁了一个企业。”江苏无锡某电动自行车企业技术部有关人员近日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他用这样一句“玩笑话”阐释了当前该行业脆弱、岌岌可危的命运。笔者了解到,该企业是年产50万辆以上的大型电动自行车企业,但似乎这样的大型企业也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之所以说一台秤就可能毁了一个企业,是因为目前绝大部分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重量都‘超标’,只要一称重量,企业就可能被开‘罚单’。”该技术人员解释说。
据了解,目前我国实行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于1999年出台,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高于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高于40公斤。而事实上,市场出售的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都已超过40公斤,而部分时速可达50~60公里。由于1999年国标对自行车的重量仅设为重要项而非绝对项,给生产企业放宽了限制,因此多数企业为迎合不同消费者需求对产品做了一定的“超标”设计。
而在行业内部还没有给产品重量划定一个明确范围的时候,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中心主持制订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六条标准》送到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报批。这个《新六条》不仅对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作出相关规定,更对电动自行车“圈了地”,规定重量小于40公斤,时速低于20公里的为电动自行车,重量、时速超过上述标准的则划入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的范畴。这种“无缝对接”似的标准一经公开,就遭到了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强烈反对。
一业内人士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电动自行车企业希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该行业2005年上报的修订稿。该稿在1999年国标基础上将重量修订为小于48公斤,时速低于20公里。“目前《新六条》与修订稿争论的焦点已由前期的重量、速度两大问题变为单一的重量问题,我们已经在速度问题上做出妥协,但仍在争取给电动自行车企业留有一个更为宽广的发展空间。”该人士表示。
“虽然《新六条》颇受争议,但目前业界盛传其获批的可能性极大,对此我们公司正在做两手准备。”一厂家技术人员语露无奈。他告诉笔者,如果《新六条》出台,该企业内部将进行“切块管理”,即“一块”继续经营电动自行车市场,而“另一块”则申请生产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但是因为目前大部分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按照《新六条》来说,都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范畴,所以电动自行车的市场空间将会急剧缩小。”但他表示,“即使这样,我们仍会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上来,毕竟这是公司的强项,公司多年经营的销售网络在于此,我们将进一步挖掘这部分市场。”
该人士进一步指出,按照《新六条》的规定,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企业都将因检测设备等硬件不达标,而无缘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生产许可证,“即使像我们这样的大公司也将无力承担后期的相关报批费用”。
他介绍说,目前很多大企业会按照地区市场需求每一两个月就推出一款新产品,而日后如果企业想随时根据市场调整产品外观、附加性能的话,每一点更改都将花费几十万元的申报审批费用。此外,公司的“切块发展”也将极大地耗费人力、物力资源,无疑再次向成本施压。
相关人士表示,《新六条》出台后,目前的大型电动自行车企业将踏上与现有的摩托车企业激烈竞争的征途。“我们的发展才刚刚起步,与综合实力雄厚的摩托车企业相比处于弱势地位,企业只能艰难求发展。”该技术人员说道。“《新六条》出台后,电动自行车企业势必会分化。一部分适应能力强的企业继续留在这个领域;而另一部分技术、资金薄弱的企业只能走上转行之路。”一业内人士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