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满足国Ⅲ标准,两厢车长不大于4米,三厢车长不大于4.2米”,小型车在外形尺寸等方面终于有了明确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刚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汽车产品之一的节能环保型小排量乘用车,首次在一些关键指标上有了自己的定义。
相当部分车型目前尚难达标
根据新目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内容,国家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乘用车整车设计开发;节能环保型小排量乘用车燃油经济性要高于国家第二阶段限值10%,排放满足国Ⅲ标准,两厢车长不大于4米,三厢车长不大于4.2米。除此以外,国家鼓励发展的汽车产品还包括压缩天然气、氢燃料、合成燃料和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
无论是燃油经济性,还是排放标准的设定,对于一些小排量轿车生产企业都有一定的难度。据2004年颁布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有关规定,我国乘用车从2005年7月1日开始执行第一阶段限值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乘用车新定车型的燃料消耗量执行第二阶段限值标准,乘用车的在生产车型则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阶段限值标准,第二阶段燃料消耗量的限值将比目前平均水平再降低10%的比率。
随着第一阶段限值的执行,大批乘用车已经被淘汰出局。国家发改委2007年第40号公告透露,根据《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一阶段限值要求,55家生产企业、不符合标准的444个车型被要求停产。据业内人士透露,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是以整车整备质量来确定汽车的耗油量,因此涉及到车身设计、材料、发动机效率等多方面的因素。目前,我国的小排量轿车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效率和质量不高,相当部分车型达到第二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还有一定难度。
小排量车有望获政策“照顾”
近两年来,我国经济型轿车出现了大型化的趋势,排量和尺寸都越做越大。与此同时,我国小排量轿车的市场份额却连连下跌。今年上半年国内基本型乘用车(轿车)销量达到228.69万辆,同比增长25.92%,而排量≤1.0L系列的小排量乘用车累计销售仅13.43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反而下降28.87%。全国乘用车联席会议秘书长饶达透露,小排量乘用车在我国发展遇到政策瓶颈。
业内人士分析,新目录的出台为节能环保型小排量乘用车的发展确定了方向,也为相关鼓励政策的出台奠定了基础。一方面,政策鼓励小排量、节能经济型轿车的生产研制开发,推动以小排量、环保功能汽车、新能源汽车为主导产品的企业加大力度开发新产品,提高市场份额和竞争实力。另一方面,节能环保型小排量乘用车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有望获得新的政策“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