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我国将完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统计制度。要在抓紧制定新能源统计标准的同时,积极探索和研究建立相关统计指标和统计调查制度,尽快将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完整地纳入正常能源统计调查体系。
【追踪采访】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指核能、生物质能、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的最大特点就是清洁、环保、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按照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的估算,2006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总计为2亿吨标准煤,约占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总量的8%,比2005年上升了0.5个百分点。
据悉,目前,可再生能源中只有核电、水电有规范的统计制度,而其他可再生能源因为利用率较低,缺乏统一的统计计量标准,统计制度很不健全。
既然可再生能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统计还有意义吗?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施鹏飞告诉记者,虽然可再生能源取之不尽,但是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目的是要减少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量。如果没有一个科学客观的统计,那么可再生能源的作用就无法被准确地计算出来。
施鹏飞举了个例子,2006年,中国风力发电新增装机容量和累计装机容量都实现了100%的跨越。然而,由于我国从风能资源储量到上网销售电量的统计系统都很不完善,在此背景下,很多地方和企业过多追求装机容量的扩张,而忽视了风力发电机组的实际发电能力。“如果没有科学的统计方法,那么风力发电市场极有可能陷入投资过热的困境,这实际上是一种巨大的浪费。”施鹏飞认为,缺乏统计标准是风力发电无法大规模产业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太阳能产业上。据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主任罗振涛透露,2006年之前,中国太阳能热水器一直用“平方米”作为统计单位。2006年之后,才和国际上的通用标准接轨,采用“千瓦时”作为统计单位。“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在可再生能源的统计计量上的确起步比较晚,而且观念相对落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并网技术标准和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有关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国家标准。而记者从《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看到,国家标准委要围绕太阳能利用、风能开发利用、太阳光伏发电、氢能开发和储运、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海洋能开发利用等领域开展标准的制修订。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就是其中之一。该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特性参数、测量程序和功率质量的评估,被看作是风力发电计量统计的主要依据。
【记者点评】 不算账,怎知盈亏? 此次国家明确指出要把可再生能源纳入正常能源统计调查体系,就是要尽快算清可再生能源这笔账。算清了账,计算出准确的投入产出比,政府才能予以适当的补贴,企业才能量力而行地进行开发利用。 而要算清这笔账就必须要建立科学的可再生能源统计管理体系,其基础就是统计标准。在能源问题上,不论是取之不尽还是用之不竭,都需要一个斤斤计较的科学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