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规定
记者王予杰报道 4月27日,汴梁市民赵女士向记者咨询,她的丈夫今年年初出了工伤事故,已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原标准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现在伤情加重,不知能否按5月1日实行的新标准申请复查鉴定?
据介绍,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近日出台了专门的规定。对于2007年5月1日前已作鉴定结论的,如果伤情发生变化,工伤职工在2007年5月1日后申请复查鉴定的,复查鉴定按新标准执行。经复查鉴定,伤残级别提高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相应提高,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