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关系到每位居民的切身利益,合理的设计不仅可以提高住宅的质量,还可以让生活在这套住房里的人们感到方便、舒适。记者昨天获悉,《天津住宅设计标准》5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要求设计师在设计住房时充分体现住房的安全、经济和舒适,强调公共空间与私密空间互不干扰,充分发挥每一平方米的使用价值。
天津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王主任介绍,新标准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整个天津市行政辖区范围,随着城镇化建设的进程,村镇规划建设也全部纳入标准管理。无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设计都将推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等规定,提倡使用自然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住宅设计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还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居住的安全和方便。
卧室客厅厨卫面积有规定
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是一套住宅的基本功能空间。按照标准,双人卧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单人卧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平方米。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平方米,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0平方米。一类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平方米,二至四类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一类套型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米,二至四类套型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平方米。一套住宅中的公共和私密空间应互不交叉干扰,动、静分区,尽量减少交通面积。
阳台大小有度重在防护
新标准首次对住宅面积按套型分类分别作了限定,限制目前一些开发商不合理加大阳台面积的做法。一类套型的阳台建筑面积不宜大于5平方米,二类不宜大于6平方米,三类不宜大于7平方米,四类不宜大于8平方米。
为杜绝发生孩子因攀爬或挤钻栏杆发生意外,阳台的栏杆不应使用横向,垂直栏杆的净距应小于0.11米。没有连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的有效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米,低于这个高度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过道电梯空间能过担架
新标准明确规定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米,楼梯平台净宽不得小于1.2米。7层及7层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每台电梯服务范围在60-80套为宜,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其中应配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此外,电梯应具有停电时自动平层并自动打开电梯门的功能。
入口走道电梯处处无障碍
为方便老人及残疾人出入,要求住宅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包括建筑入口、公共走道设有坡道和扶手,门槛高度及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毫米,并以斜坡过渡。电梯内轿厢的正面和侧面应设置残疾人坐在轮椅上就能够到的扶手以及带有盲文的按钮。电梯运行时到达某层时,电梯内应有清晰的显示或报层音响,方便盲人准确出入。
改变房间格局提供保证
久住一套房子,总希望改变空间格局,但是过去的砖混结构住宅改造起来难度很大。新标准提出建筑室内空间应能适应家庭结构、生活模式、职业更换等变化进行调整,通过采用大空间结构体系、可拆装的轻型隔墙和可改动的设备设施等技术予以保证。也就是说,今后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地改变居住空间的功能,改善环境。
低层住宅层数为1至3层的住宅
多层住宅层数为4至6层的住宅
中高层住宅层数为7至9层的住宅
高层住宅层数为10层及以上的住宅
一类套型2个居住空间使用面积最低标准为34平方米
二类套型3个居住空间使用面积最低标准为45平方米
三类套型3个居住空间使用面积最低标准为56平方米
四类套型4个居住空间使用面积最低标准为68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