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讯 “十一五”期间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如何确保我省“排污总量削减15%”的目标实现?记者近日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将从全面提高化工行业达标排放标准“门槛”入手,积极编制出严于国家有关排放标准,以全力压减全省化工“第一排污大户”的排污总量。近日,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环保厅主持召开了《江苏省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查会,通过了我省化工行业新的地方排放标准,并即将颁布实施。新的化工行业排放标准,以COD、氨氮、总磷三种主要污染物为重点控制对象,规定了25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比现行排放标准降低排污限量20%。
江苏省化工行业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化工总产值位居全国第2位。随着化工企业的发展,给全省环境带来的污染负荷也日益加重。据最新调查表明,我省化工行业废水年排放量达到7.75亿吨,已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30%。化工行业排放的COD、氨氮、挥发酚和石油类等主要污染物,分别占全省工业排污总量的25%、50%、62%和33%,位居各行业前列,被列为全省“第一排污大户”。在江苏省工业废水排污前20家重点企业中,化工行业就占了15家。 此次课题组负责人王惠中指出,即将颁布实施的《江苏省标准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必将有力促进全省化工行业的结构调整,加快化工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提高化工行业污染治理水平,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经过预测,新的地方标准实施后,到2010年,全省化工主要水污染物COD、氨氮、总磷排放总量将比2005年分别削减25%、24%、15%。(施琛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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