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7月2日讯(记者王滨张伟)7月2日上午针对岛城洗染行业市场不规范、标准不统一、洗染质量达不到要求、顾客投诉率较高的现状,市经贸委行业管理处、市洗染行业协会、市消费者协会、市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共同拟定了《青岛市洗染行业等级评定及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并成立了青岛市洗染技术培训中心和洗涤事故鉴定与救助中心。届时,消费者在本市接受洗染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依据该标准,提出重新加工、退还洗染费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
几年前,青岛市的干洗店只要有一台“干洗机”,哪怕只有10平方米的店面,生意就十分红火。但是,随着岛城经济的迅速发展,一些昂贵的服装、纺织装饰品进入普通市民家庭,人们的洗衣观念已逐渐改变,以前的拿着一块搓板就能开洗衣店的情况将一去不复返。据统计,2005年,青岛市针对洗衣行业投诉336起,其中因洗衣质量的投诉就占了315起,占全部投诉的93.75%。因此而产生的有关洗染赔偿标准成为争议的焦点,一方面是消费者希望获得更多的赔偿,一方面经营者拼命想压低赔偿金额,赔偿标准无章可循。
洗染行业标准出台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如:因经营者责任,洗染后的衣物未能达到洗染质量要求或者不符合与消费者事先约好要求的,经营者根据不同的情况应该给予重新加工或者退还洗染费用;如果造成衣物损坏影响穿着或无法穿着或造成丢失的应根据市场价格给予一定的补偿,并对价值超过1000元的衣物,可以实行报价精洗,经报价精洗的衣物,因经营者原因造成损坏或者丢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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