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评论员基诺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难”,一直为人所诟病,甚至有消费者不惜为此上法庭打官司。上周,中国保监会的一条消息,则让众多消费者稍稍多了一丝安慰:重大疾病标准定义将于今年11月前后正式公布,此后,各家公司都会使用统一的行业标准。 如此,不仅可以减少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争议,而且能增加产品的透明度。于是,新标准出台,就被某些媒体称为重疾险的新生,不管是对消费者,还是保险公司,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执行新标准后,依然有不少问题困扰着这个饱受争议的保险产品。首先,老款产品是否也能按照新标准理赔,依然是个未知数。业内在这个问题上也存在分歧。一种意见是“新旧衔接”,即旧条款若是过于苛刻,公司应执行新标准;第二种意见是新旧分开,即旧款产品实行老办法,新款产品实行新办法。但不管采取哪种办法,都可能会产生新的纠纷。第一种方法,对保险公司压力很大,毕竟理赔条件放宽了,赔偿就增多,但保费却不能增加,可能会产生更多的纠纷。第二种办法,非常容易引发大面积“退保潮”,因为如果老保单实行旧的理赔标准,客户就可能会“忍痛”退保,转而选择新产品。这样一来,对整个行业都会造成打击。其次,执行新标准如果导致保费上涨,消费者心理上将很难接受。有寿险业内人士分析,新标准规范了疾病定义后,将引起保险费和核保程序上的连锁反应———执行新标准后,不仅核赔条件更苛刻,保险费也将上涨。虽然保险公司说的也许有道理,提高保险费是精算师经过科学计算得出来的结果。但消费者才不会去理你什么精算粗算,如果执行新标准一定要以提高保险费为代价,那最直接的感受就是保险公司把产品“升级”的成本,还是转嫁到了客户身上。最终结果就是,消费者对重疾险依然会用脚去投票。此前,面对公众对重疾险的质疑,保险企业总会以“国内保险业还在成长中,出现问题在所难免”来为自己开脱,也因此使整个保险行业的诚信都遭受了严重损害。这次,总算是拿出点实质性的东西来了,但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依然很难唤回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也由此看来,要解决这场信誉危机,光靠出台几个标准是不够的,各方面都还需要作出更多的努力。而其中保险企业需要做得更多,甚至可能要牺牲一些眼前的利益,比如说将“可赔可不赔的部分不赔”调整为“可赔可不赔的部分进行赔付”。只有真正解决了“理赔难”,才可能重新赢得消费者对保险业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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