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讯2006年以来,黎城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下村庄、入农户,深入基层就新农村建设进行专题调研,结合该县实际情况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标准。
黎城县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标准为:住房面积人均达到35平方米,水、电、路、电视、电话、宽带实现“六通”,饮水安全问题得以解决,文化、医疗、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农民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9%,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85%,社会保障救助体系覆盖面达到90%以上;乡村风气健康向上。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效果显著。村容村貌整洁优美、村庄街道整齐、净化亮化,农户一户一宅、人畜分离,通村公路硬化率达到100%,社会管理民主公开。
按照以上标准,该县今年在全县选择30个具有代表性的村作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以后每年安排30—50个村进行重点建设,力争“十一五”期间完成全县80%村的新农村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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