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云南省政府新闻办获悉,云南省普洱茶综合标准已经审定并批准发布。其中《普洱茶产地环境条件》等三个标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云南是普洱茶生产大省,2005年普洱茶产量达5.2万吨。在2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崔守昌介绍说,云南省普洱茶综合标准经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定后,日前被批准发布,并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认可。该综合标准包括四个标准,其中《普洱茶》产品标准作为部分条文强制性地方标准发布,其余三个标准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记者看到,《普洱茶》标准规定了普洱茶产品的术语与定义、类型与等级、品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准、包装、运输和贮存,该标准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普洱茶生产技术规程》规定了普洱茶茶园栽培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普洱茶加工技术规程》规定了普洱茶的原料、设备设施、加工工艺流程、质量管理、包装、贮运等要求;《普洱茶产地环境条件》中明确"普洱茶产地范围在云南省北纬21°08′-25°43′,东经97°30′-105°38′的区域;海拔800米-2300米……"这三项标准都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越陈越香"的普洱茶在我国掀起了热潮,成为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的饮品。但长期以来,普洱茶生产企业良莠不齐,普洱茶市场存在假冒伪劣、以"新"充"陈"等情况。云南省农业厅副厅长汤克仁说,这套综合标准"从茶园到茶杯"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将对提升普洱茶的生产质量起到重要作用。下一步,云南省将建立质量检验、品质鉴定及认证中心,从感官指标、理化指标等方面全方位地规范普洱茶的生产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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