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月1日开始执行的国家牛奶新标准的实施,争议了三年的‘禁鲜令’彻底解除,这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是个福音,从此对自己所消费的乳品有了知情和选择权;对长富来说,也是个福音,从今以后,长富可理直气壮地依托自己的优势,定位鲜奶主产品,更好地开拓市场,让广大消费者明白、放心地喝上优质鲜奶。”昨日,福建长富乳业集团公司副董事长蔡永康在福州对前来采访的媒体记者们称。
据了解,“禁鲜令”是指2005年10月1日起至2007年底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文件规定,我国奶制品的外包装上不能再使用“鲜牛奶”等名称,而必须使用“灭菌奶(乳)”和“巴氏杀菌奶(乳)”等标准名称。年前,国家质检总局与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明确界定了“鲜”字的使用范围,从而彻底解除了“禁鲜令”。
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福建最大乳品企业长富自1998年创建之日起,自觉肩负起为福建人民能喝上鲜奶、好奶的社会责任,建立一流的奶源基地,率先做到牧场无公害种植和奶牛营养均衡;保证在全机械化挤奶工艺及牛奶离开牛体后不受二次污染的品质控制,生产出一流品质的牛奶,原奶的微生物指标始终控制在每毫升5万个以下,低于国家一级原奶标准50万个,是中国唯一达到欧盟原奶质量最高标准的企业。长富生产的乳制品先后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国家质量免检产品”“福建省名牌农产品”等称号。
然而,受“禁鲜令”的约束和常温奶进入福建市场的冲击,长富鲜奶虽然连续7年在福建省销量第一,市场销售量却逐步下滑。如今,“禁鲜令”解除,长富一流鲜奶品质的优势得以发挥。他们抓住机遇,对今年的营销策略、销售渠道的拓展作出了新的调整和部署,从1月1日开始严格按《通知》规定,在推出包括适合家庭消费的1.5L桶装鲜牛奶等各种包装形式的鲜奶产品的同时,自觉担负起企业社会责任,提出“执行牛奶新标准,倡导牛奶健康消费”,在福建市场开展“鲜奶进万家”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目前,长富每天50吨鲜牛奶供应福建市场,其中福州占据了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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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奶“鲜”字使用范围
2007年11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首次明确界定了“鲜”字的使用范围:以生鲜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处理的巴氏杀菌乳标“鲜牛奶/乳”;以生鲜牛乳为原料,不添加辅料,经瞬时高温杀菌处理的超高温杀菌乳标“纯牛奶/乳”。《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在巴氏杀菌乳和超高温杀菌乳包装上标注“鲜牛奶/乳”和“纯牛奶/乳”。企业原标签有库存的,经申请后可延长使用至2008年月10月31日止。《通知》还规定,使用复原乳作原料生产液态奶的不仅要标注“复原乳”,还要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占原料比例。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分辨清楚。
何为鲜牛奶和常温奶
目前,福建省牛奶市场上所售的液态奶产品有两大类:巴氏杀菌奶(鲜牛奶)和超高温灭菌奶(常温奶)两种。
巴氏杀菌奶:按照国家标准GB5408-1999《巴氏杀菌奶》的定义是以生鲜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工艺而制成的液体产品。采用巴氏杀菌法生产的杀菌奶杀死所有致病微生物,由于其热处理条件温和、可最大限度地保持牛奶新鲜和活性成分,营养价值高。巴氏奶保质期短,需冷藏保存。
超高温灭菌奶:是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在无菌状态下灌装于无菌包装容器,制成达到商业无菌要求的液体产品。采用高温灭菌生产的杀菌奶,保质期长,便于运输和销售。但是这种灭菌方法,在杀死了对人体有害细菌的同时,也破坏了牛奶中的营养,造成钙、维生素、氨基酸的大量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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